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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退费问题|云南出国旅游遇到不能出团的处理方案

来源:春城旅游网   发布时间:2020-03-17   点击次数: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1月24日起,国内旅游团队业务和“机+酒”服务停止;1月27日后,包括出境团队在内的所有团队游业务和“机+酒”服务将全部暂停。

昆明市民秦先生一家原计划1月30日赴新加坡旅游,“26日,旅行社联系我们说可以取消行程,但酒店和机票部分的费用因为已经支付,所以退不了。具体能退回多少团费,他们还在核算。” 秦先生说。

不仅是秦先生,还有很多市民、游客在申请退团时,发现取消行程可退还的团费较低,于是有了这样的疑问“行程都没开始,为什么不退我全款?”。那么,已报名、还未出行的游客,尤其是出境团队游客,申请退团是否能获得全额退款?对此,律师表示,游客退团未必能获得全额退款。

法律人士:游客只能主张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可以考虑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也明确“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与旅游经营者、旅游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旅行社也就是旅游经营者是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当然应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针对上述法律规定,云南耀律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思佳解释:“首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问题影响行程,肯定不是旅游经营者也就是旅行社的原因。那么从合同的履行上看,签订旅游合同以后,旅游者通过支付费用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虽然旅游者还未前往旅行地,但旅游经营者已开始履行合同,帮助消费者安排成团、订酒店、订机票、确认导游等。即便解除合同,游客也只能主张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已经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部分费用是不可以退还的。”
也就是说,虽然游客还未开始行程,但从与旅行社达成服务协议、签订旅游合同那一刻起,有些成本便开始发生。以春节假期经营国内长线旅游产品,尤其是组织赴境外旅游为例,旅行社需要提前全额支付机票费及酒店房费。因此,退款时,这部分损失就需要消费者来承担。何思佳建议,旅游者通过与旅行社协商并达成和解,解除协议、退还合理费用是最佳方式。
旅行社:出境团队订单陆续退款中
云南人偏爱海岛游,今年春节假期,依然有众多云南人选择到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出游。春节期间,昆明风光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境团队人数超过2000人,截至1月26日12点,全部出境游团队已基本退完。
“解除合同后,旅行社采取的措施是及时停止订购或取消机票、酒店房间,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扣除未发生实际损失的部分,我们能退款的部分都在陆续退给游客。” 风光国旅总助李辉说。
除线下旅行社外,携程、飞猪、驴妈妈、去哪儿网等OTA也升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退改保障政策,持续扩大退订保障范围。疫情发生后,携程酒店电话进线量高出平日20%,客服平均每单要打4-5个电话,联系酒店及供应商帮消费者降低损失;去哪儿网的话务量在1月22日仅3小时就上升4至5倍。
“符合条件的未使用民航客票(除境外航司和春秋航空),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出票日期一年内,无论是否已经起飞)联系原购票处退票,都免收退票费。请您不必着急,错峰退票也来得及。”飞猪相关人士说,由于来电激增,建议需要退改机票的用户无需持续拨打、排队等待,可以选择在线退票、错峰退票。
业者们都表示,由于旅行社要取消相关预定,需要与航空公司、产品供应商、地接社等沟通确认最终损失金额,要耗费大量时间,希望旅游者能再多给予一些理解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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